【周至县】周至县108国道(渭河至环山路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0 11:06:28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周至县108国道(渭河至环山路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43506wCiBwtl6t
标段名称周至县108国道(渭河至环山路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6101243506wCiBwtl6t001
招标人名称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钱雨联系电话15091677976
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6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3089059.14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0
2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123032564.39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0
3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124357678.77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晓鹏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44200620080966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蔺桐注册建造师一级赣136201720171498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林志泉注册建造师一级闽1352010201004546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