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田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3 00:00:4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 | 蓝田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223506uUcxrfZah |
标段名称 | 蓝田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E6101223506uUcxrfZah001 |
招标人名称 |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凯 | 联系电话 | 19991956957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1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20 |
评标情况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陕西兴旺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203512.29 | 合格 | 365 |
2 | 陕西博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212391.88 | 合格 | 365 |
3 | 陕西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210591.53 | 合格 | 365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1 | 陕西兴旺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郭录侠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陕261171802952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陕西博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石伟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陕261161796836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陕西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杨国利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陕261191912187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91956957 |
其他公示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