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田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3 00:00:4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蓝田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23506uUcxrfZah
标段名称蓝田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E6101223506uUcxrfZah001
招标人名称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陈凯联系电话19991956957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20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兴旺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203512.29合格365
2陕西博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212391.88合格365
3陕西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210591.53合格36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兴旺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郭录侠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7180295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陕西博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伟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61796836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国利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91912187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91956957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8月2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