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2023年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经开区)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5 14:58:14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2023年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经开区)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3506xiZkMqVJU
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2023年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经开区)一标段
标段编号E6101003506xiZkMqVJU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吴敉联系电话18291498063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7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814843.52合格90
2西安自来水第二工程有限公司10876557.06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3西安秋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884101.06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文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71801910响应
2西安自来水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赵鹏飞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81907933响应
3西安秋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秀双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41557484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1801),联系电话:029-88455595。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8月2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