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规划三十七路至瞳系列通道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8 18:00:1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规划三十七路至瞳系列通道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3506yixDZHusV
标段名称规划三十七路至瞳系列通道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1003506yixDZHusV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杨林琪、王小放、韩昱晨联系电话18829044199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8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5060055.53合格365
2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55451482.59合格365
3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6811764.54合格36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海涛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5201512708完全响应
2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胜全注册建造师一级晋1142016201607118完全响应
3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乃佳注册建造师一级京1112014201429130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