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周至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1 00:13:2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周至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435069dVLLK8Di
标段名称周至县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标段编号E61012435069dVLLK8Di001
招标人名称周至县城镇市政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何工联系电话18165156080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8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867000.0045
2第二中标候选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900700.0045
3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918800.004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孙涛高级工程师陕人社职字[2019]15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张月清高级工程师20230049SLB00007009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代瑾高级工程师202241205050201003051Y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