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8 09:25:1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435067p40yJFgV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二次)
标段编号E61012435067p40yJFgV001
招标人名称周至县城镇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何桥艳联系电话18165156080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凯越鼎尚建设有限公司3491981.11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博德景观建设有限公司3495863.59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501185.95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凯越鼎尚建设有限公司刘红强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11231157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博德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晏俊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6179096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秦昭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2134054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