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碑林区8条)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17:00:0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碑林区8条)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w3VlpCN8W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碑林区8条)施工
标段编号E6101033506w3VlpCN8W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任甜、王小琼、王真、赵嘉彦联系电话18192980713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5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478577.25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
2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育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489768.56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冠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495394.79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丹注册建造师二级0012896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育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宝明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51667767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冠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乔朋博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61907861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人:任甜、王小琼、王真、赵嘉彦,联系电话:029-88489979-8203;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联系人:许睿,联系电话:029-82682537。6.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联系电话:029-89625816。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