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砲里街道砲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0:09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砲里街道砲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iVcD7snWl
标段名称砲里街道砲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
标段编号E6101163506iVcD7snWl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正泽兴(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郭倩联系电话18722115204
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宏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40529.97合格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赢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296632.65合格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民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295997.97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宏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穆昱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02135307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赢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02137298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民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书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61800252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厉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郭工,电话:029-8366566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月6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