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内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维护(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00:15:0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汉长安城遗址区内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维护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3506OkJ1tjcYr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遗址区内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维护(一标段)
标段编号E6101123506OkJ1tjcYr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昭联系电话15029969968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秦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29763.87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65
2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市高陵区鹿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36667.76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65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力腾实业有限公司3031201.19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6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秦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轩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92125214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市高陵区鹿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群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07200801354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力腾实业有限公司葛宝立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81900153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9151632。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7月2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