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西安市周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17:00:14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三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43506BztrTkxEH
标段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三次)
标段编号E6101243506BztrTkxEH001
招标人名称陕西水务发展集团周至县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晋联系电话15991768860
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4768144.00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784540.65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元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854816.52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马一鹏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7201820477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磊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22202302432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元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涛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5201512800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问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9-87396339。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
项目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