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西安市鄠邑区中部城区第二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光明路、七一路、政法路)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3 00:03:4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中部城区第二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光明路、七一路、政法路)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83506ERj1UuDFz
标段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中部城区第二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光明路、七一路、政法路)监理
标段编号E6101183506ERj1UuDFz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高翠翠联系电话18291979167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2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1000.00合格180
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5500.00合格18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3280.00合格18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帅注册监理工程师00825122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元斌注册监理工程师00755000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聂小明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7437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2、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不予受理。4、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12991664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3月1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