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长安区樱山下城市绿地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10:07:4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区樱山下城市绿地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bU8FRvaiD
标段名称长安区樱山下城市绿地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6101163506bU8FRvaiD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汇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工、杨工联系电话1522924950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25000.00合格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9500.00合格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凌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1914.00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晶昱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5614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振华注册监理工程师00470739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凌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曦注册监理工程师44041817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汇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9-81104728。
其他公示内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发布。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4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