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长安区樱山下城市绿地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5 14:30:08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区樱山下城市绿地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HdN57ypjI
标段名称长安区樱山下城市绿地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163506HdN57ypjI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汇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工、杨工联系电话1522924950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绿化工程处25916352.56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5931518.17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947980.73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绿化工程处陈娅茹工程师20240086XAC001180980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王舒高级工程师、0185284陕1312016201605382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文娟高级工程师1466129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汇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9-81104728。
其他公示内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发布。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4月1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