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南路微治理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3 19:15:05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南路微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3506nuOB2cbXM
标段名称长安南路微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6101003506nuOB2cbXM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环通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18591757369
监督部门西安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赵妍、贾青青联系电话18717396959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2488707.14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05
2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2791417.95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0
3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22860222.62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敏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0201105844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西德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2201206828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吴丽珍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闽1352015201515107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赵工处,电话:029-88275952。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7月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施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