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2 14:15:0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0001pdo5NHfZf
标段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招标
标段编号E6101110001pdo5NHfZf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博文联系电话18189146892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2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3400000.00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30
2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07000.00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30
3西安水务(集团)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35000.00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3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宋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CS106100096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2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佳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6100161-CS00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3西安水务(集团)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CS136100308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89146892。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7月2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