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灞桥区“17+25”重点线路提升改造工程(东城大道、长乐东路)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1 00:00:08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灞桥区“17+25”重点线路提升改造工程(东城大道、长乐东路)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N6101110001pyi0xQnFa
标段名称灞桥区“17+25”重点线路提升改造工程(东城大道、长乐东路)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N6101110001pyi0xQnFa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灞河新区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一帆联系电话17792574020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5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1825332.59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30
2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72997745.6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30
3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3084505.1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3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焦小立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091105256完全响应
2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杨吉涛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161615595完全响应
3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侯景林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060800501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8211816-61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7月2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7月24日
相关附件:
17+25epc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