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团结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8 15:45: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团结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0001tGP50bHJr
标段名称团结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标段编号E6101120001tGP50bHJr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团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范工联系电话13359438362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2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286000.00 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30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8397300.00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0
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7971800.00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周红高级工程师0134550完全响应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李晓梅高级工程师SZ(2009)12011完全响应
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王怀中高级工程师133330610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625201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8月1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