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8 14:10: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0001CPGKeY6TY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6101120001CPGKeY6TY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怡、马超联系电话18165358837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6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679330916.5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750
2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71062456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750
3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7324705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75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彭欣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4311120884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李书伟注册建造师一级 JY0035568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建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060800366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联系电话:029-85256853,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191132257@qq.com。5、联系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联系人:马超、张怡,联系电话:029-8849054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9月2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