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8 14:25: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0001lCh91IpQv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6101120001lCh91IpQv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怡、马超联系电话18165358837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5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曲江文化园林有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136277100.00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120
2陕西信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7536800.00 无,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120
3陕西西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38396500.00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12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曲江文化园林有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王峰高级工程师G330030136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陕西信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文莉高级工程师031949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西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孙浩东高级工程师0178318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联系电话:029-85256853,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191132257@qq.com。5、联系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联系人:马超、张怡,联系电话:029-8849054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9月2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