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临潼区三角地带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9 14:50: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临潼区三角地带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500014pluobdiB
标段名称临潼区三角地带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1500014pluobdiB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朱琳联系电话18092577066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4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626206.08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120
2陕西科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565549.38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120
3陕西天字建设有限公司11656752.9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12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建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1131772完全响应
2陕西科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卢鹍鹏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31446571完全响应
3陕西天字建设有限公司杨金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61793813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8810380; (二)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正街南侧,投诉电话:029-8382131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公布的招标投标投诉书范本内容提供投诉材料。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 项规定的期限内。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0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