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灞河左岸全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花间路、金桥五路代征绿地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15:30: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灞河左岸全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花间路、金桥五路代征绿地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N6101110001GzH1M7hzh
标段名称(灞河左岸全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花间路、金桥五路代征绿地工程施工(二次)
标段编号N6101110001GzH1M7hzh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浐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雷屹、许登科联系电话1869186062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瑞清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062243.21180
2陕西赟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073310.59180
3陕西秦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077869.1218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瑞清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殷军职称证018271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陕西赟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韩亚翠职称证138330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秦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辉职称证016152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029- 85362812。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1月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