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金花南路南延伸段(K2+645-K2+845)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1 00:00:2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金花南路南延伸段(K2+645-K2+845)市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30001QTwWsEOEI
标段名称金花南路南延伸段(K2+645-K2+845)市政工程
标段编号E6101130001QTwWsEOEI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关微联系电话13032915709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56596.35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2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466572.85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3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3981551.17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西德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121206828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红梅注册建造师一级甘16206070029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孙林林注册建造师一级鲁13715161030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联系电话:029-8523501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371019237@qq.com。5、联系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联系人:姜旭耀,联系电话:029-8849054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