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灞河左岸城市综合治理改造一期)浐河(咸宁路向南1公里至陇海铁路向北342米)生态廊道修复提升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7 10:11:5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灞河左岸城市综合治理改造一期)浐河(咸宁路向南1公里至陇海铁路向北342米)生态廊道修复提升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N6101110001uMvtq7tyf
标段名称(灞河左岸城市综合治理改造一期)浐河(咸宁路向南1公里至陇海铁路向北342米)生态廊道修复提升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
标段编号N6101110001uMvtq7tyf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浐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雷屹、许登科联系电话18691860621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5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678000.0058
2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663000.0060
3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660000.006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冀新党职称证S06610084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宋庆华职称证1608011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李修兵职称证15C2060127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0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029- 85362812。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