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安市城市道路照明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施工B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7 11:21:0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城市道路照明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施工B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000143tCXXJtG
标段名称西安市城市道路照明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施工B标段
标段编号E610100000143tCXXJtG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镇源联系电话15529593109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4551769.02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90
2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600933.66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90
3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4586766.29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秦东林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14140984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利辉一级注册建造师桂1452006200700122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海滨一级注册建造师桂1452017201809322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投诉途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原发布媒介由各界导报变更为现代保健报)等媒介发布。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1月2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