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灞河左岸城市综合治理改造一期)广运潭大道(广安路向南210米—玄武东路)西侧林带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2 00:00:2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灞河左岸城市综合治理改造一期)广运潭大道(广安路向南210米—玄武东路)西侧林带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N6101113506xOfpzO7Aq
标段名称(灞河左岸城市综合治理改造一期)广运潭大道(广安路向南210米—玄武东路)西侧林带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N6101113506xOfpzO7Aq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浐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曹时乐、王璐联系电话18710902008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1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6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翠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401685.33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0
2陕西宝地源实业有限公司6461208.51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0
3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6468384.77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翠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师歆工程师20200002SZC001012874/
2陕西宝地源实业有限公司卢农田高级工程师0149096/
3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颜树庆高级工程师赣136201120110458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029-85362812。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2月12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