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洪庆新城给水管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9 00:01:2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洪庆新城给水管道建设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0001zceFUD03q
标段名称洪庆新城给水管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
标段编号E6101110001zceFUD03q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灞河新区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刘亚楠联系电话18681864636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5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自来水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4759350.20合格120
2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24890594.97合格120
3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984248.02合格12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自来水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董雷锋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6201615178完全响应
2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宋卫利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4201820861完全响应
3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洪顺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7201717884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9-88211816-61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4月1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