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安市地铁6号线二期安检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3 11:06:08 浏览次数: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安市地铁6号线二期安检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003506W8uKETM6x |
| 标段名称 | 西安市地铁6号线二期安检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标段编号 | E6101003506W8uKETM6x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李冬/伏工 | 联系电话 | 18392362009 |
| 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3 |
| 评标情况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360180.00 | 合格 | 120 |
| 2 | 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400000.00 | 合格 | 122 |
| 3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87280.00 | 我方作为全球顶尖的安检设备制造商和服务商,在全国地铁安检领域有着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针对工厂检验、出厂验收和系统试验的环节,我方具有有效而丰富的测试和检验办法,并作出如下承诺: (1)在合同设备装运前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工厂验收。招标方验收人员至少60人·日在设备出产地进行工厂验收,我方安排招标人参加工厂验收的人数更多,有助于更全面细致的工厂验收。 (2)招标方验收人员的费用由我方负责并含在投标总价中。其中招标方验收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当地交通费、资料费、保险费等。在此期间试验,验收所需的所有设施、专用器材及书面资料均由我方提供。若需出境验收由我方负责组团并办理相关出境手续。 (3)我方在出厂验收前提供:产品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自检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及试验合格的验收标准)。 (4)我方在出厂验收、抽样试验、现场试验前3个月,根据相关标准向招标人提供试验规格书(出厂试验的项目、标准、评价指标和试验方案等),经招标人审核后进行设备出厂试验工作。我方已知悉验收的具体安排将在收到我方提供的试验规格书和计划后通知我方。 (5)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试验,按“技术规格书”和招标人批准的试验规格书进行现场试验。我方不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试验验收后,并不减轻或减少我方对设备所负的责任。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对合同设备的主要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单进行审查; 2)我方提供有关合同设备配套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给招标人/管理机构及设备监理工程师; 3)合同设备组装后整机试验的检验; 4)接口试验; 5)原材料、器材的检验、抽检; 6)制造过程的检验; 7)设备试验; 8)出厂试验。 | 122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姬光 | / | 09201110134 | 满足 |
| 2 | 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韩楠 | / | 无 | 满足 |
| 3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李广宏 | / | ZGB03031793 | 满足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的方式应按照西安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发改法规﹝2021﹞6号)的相关要求。
3、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 35 号高新新天地 2 号楼 2402 室,联系方式:029-88816956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