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麟凤路、皇子坡路等十七条道路绿化及绿带项目施工四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3 17:02:4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麟凤路、皇子坡路等十七条道路绿化及绿带项目施工四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I2BDOQFq4
标段名称麟凤路、皇子坡路等十七条道路绿化及绿带项目施工四标段(二次)
标段编号E6101163506I2BDOQFq4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刘亚峰联系电话15029616477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6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鑫诚建设有限公司15986262.63合格365
2陕西天耕园林景观有限公司16075487.93合格365
3山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5951917.97合格36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鑫诚建设有限公司张晓珺高级工程师0087409完全响应
2陕西天耕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郑西平高级工程师0426396完全响应
3山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张强高级工程师0160961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29616477。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5月1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