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新城区杨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外配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侧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4 08:17:16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新城区杨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外配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侧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23506QIDVeU6J8
标段名称新城区杨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外配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侧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6101023506QIDVeU6J8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新城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陈璐联系电话13152179889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瑞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617700.00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40
2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774010.00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40
3陕西及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20803303.00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4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瑞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李雪娥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01120839完全响应
2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孔令鹏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11226815完全响应
3陕西及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代明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01118870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5楼),联系人:陈工,电话:13152179889。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月4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