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由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发改发[2024]6号、高发改发[2024]10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项目改造陵雨干沟高陵段3.9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综合整治。其中,渠道改箱涵2.83公里,明渠衬砌1.14公里,改建桥涵15座,改造人行通道8座,对1#调蓄池清淤1.14万立方米,新建泄洪闸1座。;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麦张村;
2.3 项目投资总额:3459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标段编号:E6101173506BVmKO7o9T001;标段类型:设计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概算约为345.94万元。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在本单位注册。
3.2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企业资质证、人员执业注册证以住建部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证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外省进陕企业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级、省级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不良记录。
3.4.3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规定,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4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1请投标人于 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9月30日 00时00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高陵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xa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请各投标人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办理新平台CA锁,及时更新新平台企业信息,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提出异议的方式:如有异议,请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系统提出。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132号 | 地址: | 西五路12号 |
联系人: | 党瑞亮 | 联系人: | 南书豪、张媛、白国锋 |
电话: | 15339280040 | 电话: | 029-85266644 |
邮编: | 邮编: | 710061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
账号: | 3700029409200010530 | 账号: | 78560188000095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