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8-610161-04-01-224530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新建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道路总长约30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照明,交通、管沟、再生水、桥涵、景观绿化等工程;
2.2 项目地点:西安高新区国际社区区域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
2.3 项目投资总额:4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03506PLSvkN6jU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道路、雨污水、电力及通信管沟、交通、照明、给水、再生水、绿化施工图设计全部范围,及所有相关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招标概算约为3500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3.4.2申请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3.4.3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4.4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审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1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1月1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1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1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发布。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资格预审会议形式:远程会议。远程会议的,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70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交易中心平台要求执行(目前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仅接受银行转账及电子保函形式)。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906室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
联系人: | 李嘉 | 联系人: | 张磊 |
电话: | 029-85952800 | 电话: | 15829665381 |
邮编: | 邮编: | 71006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紫薇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01681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