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已由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2305-610162-04-02-891678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软化系统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内容为5台造粒流化床(Φ3200 mm)、碱液投加系统1套、CO2调节pH系统1套、结晶颗粒收集系统2套、晶种投加系统1套、控制系统1套,进水管道(钢管D1220*16mm)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草滩四路1111号,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渭滨水厂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9912742.66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D6101003506EgMqxdsfz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软化系统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内容为5台造粒流化床(Φ3200 mm)、碱液投加系统1套、CO2调节pH系统1套、结晶颗粒收集系统2套、晶种投加系统1套、控制系统1套,进水管道(钢管D1220*16mm)等;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④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⑤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规定, 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7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7月2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7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7家。
6.3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一标段,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 8 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西街123号4层401室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人: | 田工 |
电话: | 18192307735 | 电话: | 18192563945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3675480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