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XADJ-1-16声屏障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 15:58:36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西安东站及相关工程、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西安枢纽相关工程第一批次(二次)建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包件号:XADJ-1-8、XADJ-1-14、XADJ-1-16)
招标项目编号G6101003506YUWMf17LF
标段名称XADJ-1-16声屏障
标段编号G6101003506YUWMf17LF003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曹瑞联系电话18729070908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504
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490000.70合格/
2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25780208.20合格/
3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26080004.72合格/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赛健注册建造师一级藏152201620170440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丁健注册建造师二级苏232212128789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陈栋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3.4异议请求及主张; 3.5如法定代表人办理,异议函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八路63号,联系电话:1872907090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