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石柱槽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施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1 16:16: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石柱槽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G61010035068wo1eQOJq
标段名称石柱槽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G61010035068wo1eQOJq001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电务段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联系人姓名唐雪娟联系电话18700884943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503
评标情况通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4738886合格120
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4748668合格120
3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4757542合格12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韩毅 注册建造师一级京111201920200504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李亚雷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2020210188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王君俊注册建造师一级201909034610006507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西铁7号高层裙楼二楼),联系电话:029-82324251。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