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工程集团公司管理甲供非安装设备和备品备件(汽车)项目(包件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15:46:09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工程集团公司管理甲供非安装设备和备品备件(汽车)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6101003506FevXK7oTN
标段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工程集团公司管理甲供非安装设备和备品备件(汽车)项目(包件一)
标段编号G6101003506FevXK7oTN001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铁基础设施段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联系人姓名郑志山联系电话19829805339
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503
评标情况通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通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951700.00合格/
2陕西益格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336675.21合格
3陕西弘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67800.00合格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通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杨昊符合招标文件。
2陕西益格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红学无41162619830727401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弘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西铁7号高层裙楼二楼),联系电话:029-82324236。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6月12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6月15日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发布延迟情况说明.pdf